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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仪视场角/观察者角度2°或10°怎么理解?

时间:2023-04-06 点击:420次

颜色是由人眼的视觉系统的结构所决定的,视角的大小对颜色视觉也有重要的影响。而色差仪是一种模拟人眼看色的工具,其测量视角与人眼观察物体的视角具有一致性。为了统一颜色测量的观察者角度,CIE规定了两种视场角2°或10°。本文对色差仪视场角2°或10°做了分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色差仪2°视场角

色差仪视场角2°或10°的提出:

颜色作为一个心理物理量,不仅与物体表面反射、透射或吸收,照明光源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相关,也依赖于人眼对光的响应特性。为了精确定量的描述颜色,CIE提出了CIE1931标准色度学系统和CIE1964补充标准色度系统。我国的国家标准GB3977-19974也参照上述两个色度系统对颜色的表述和计算进行了规定。

CIE1931标准色度系统,规定了CIE1931标准色度观察者2°视场色匹配函数(或称CIE1931光谱三刺激值),适用于1-4°视场范围,如下图所示的x(λ)、y(λ)、z(λ)。CIE1964补充标准色度系统,规定了CIE1964标准色度观察者色匹配函数,又称10°视场色匹配函数(或称CIE1964光谱三刺激值),适用于大于4°视场范围,如下图所示x10(λ)、y10(λ)、z10(λ)。

1931和1964光谱三刺激值匹配函数


色差仪视场角2°或10°的含义:

物体的大小会对人眼对颜色的识别产生影响,视角是一种张角,它是通过被观察对象的大小对人眼形成的。与人眼距离一定的物体,若物体的面积较大,则眼睛形成的张角也较大,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像就大,反之像就小。但是,我们用眼睛直接对纺织品的颜色进行评价时,通常观察的距离(约33cm)是固定的,此时视角的大小由试样的大小决定。颜色是由人眼的视觉系统的结构所决定的,视角的大小对颜色视觉也有重要的影响。

实验研究表明:在明亮的条件下,人眼观察物体时,主要起作用的人眼细胞是椎体细胞,它可以分辨物体的细节,不能分辨物体的轮廓,称为明视觉。在黑暗条件下,人眼观察物体时,主要起作用的细胞是杆体细胞,它可以分辨物体的轮廓,不能分辨物体的细节,称为暗视觉。椎体细胞主要分布在视网膜的中央凹附近,明亮的条件下观察物体相当于观察远处的物体,形成了较小的张角。杆体细胞分布在中央凹的外围,黑暗的条件下观察物体相当于观察近处的物体,形成了较大的张角。

当视场角为2°时,物体的像恰好落在视网膜的中心椎体细胞最密集的区域。如下图所示,观察者的不同视场角,观察远处和近处物体时,人眼不同功能细胞起到相对应的作用,在视网膜上得以成像。

不同照明体和几何观测条件01

CIE1931-XYZ标准观察者的各个参数,都是适用于 2°视场的中央观察条件(适用10-4°视场),此视场角下观察物体,主要是人眼的中央凹椎体细胞起作用。故小于 1°的极小视场的颜色观察和大于40的视场颜色观察条件,CIE1931-XYZ标准色度观察者不适用。因此,为了适应大视场的颜色观察,人们在大量实验的基础上,又建立了“CIE1964-XYZ 色度学系统”。

在“CIE1964-XYZ补色色度学系统”中观察被测物体,既覆盖了视网膜中心的椎体细胞,也覆盖了视网膜中央凹周围的杆体细胞,它适合于10°大视场。人的眼睛在2°的视场条件下,识别物体颜色的能力较低,在10°的视场条件下,判断颜色的精度和重现性较高。目前颜色测量大多采用,10°的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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