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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色差仪时如何选择光源角度?

时间:2020-06-17 点击:2142次

色差仪是模拟人眼看色的检测仪器,如果光源角度发生改变,测量颜色的结果也会出现变化。那么我们在使用色差仪时如何选择光源角度?不同色差仪测量角度有哪些?

色差仪光源角度

由于观测条件对光谱反射率测量的准确度和实测结果有一定影响,例如当改变视角观察有些光泽的色纸时,会发现其颜色有相当的变化。这说明物体的反射率和入射光的入射角及观察角度有很大的关系。为了提高测量精度和统一测试方法,CIE规定了标准的照明观测条件。

1、垂直/45°(缩写:0/45)。照明光束的光轴和样品表面的法线间的夹角不应超过10°,在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5°的方向观测,照明光来的任一光线和其光轴之间的夹角不超过5°,观测光也应遵守同样的限制。

2、45°/垂直(缩写:45/0)。样品可以被一束或多束光照明,照明光束的轴线与样品表面的法线成45°±5°,观测方向和样品的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应超过10°。照明光束的任一光线和照明光束轴之间的夹角不应超过5°,观测光束也应遵守同样的限制。

在反射测量中采用45/0条件符合目视观察样品的条件,它有效地镜面反射部分排除在外,所以它常用于彩色图案的测量和彩色复制品的评价。

3、垂直/漫射(缩写:0/d)。0/d条件是指光线基本垂直地照明样品,用积分球接收样品的漫反射光,在包含规则反射的情况下,样品的反射能被全部接收,它是真正物理意义上的光谱反射率,只有在此条件下测得的光谱反射率因数可以叫做光谱反射率,也称为半球反射率。

4、漫射/垂直(缩写:d/0)。d/0条件是指光经过积分球漫射后照明样品,基本垂直于样品表面接收反射光,这种条件更接近于通常情况下,人眼对物体的观察情况,即样品被来自各方的白光照明,人眼基本垂直于样品进行观察。

根据CIE规定,当反射立体角接近0时测量辐射亮度因数,如采用积分球、反射立体角为半球时测定光谱反射率,在0/45、45/0以及d/0三种照明和观察条件下测得的光谱反射率因数也可叫做光谱辐射亮度因数,只有在0/d条件下测得的光谱反射率因数可以叫做光谱反射率。光谱反射率因数是四种观察和照明条件测量结果的总称。

色差仪是一个量化颜色现象的检测仪器,通过各种数值表示出颜色的差异性,也是下一步电脑配色不可缺少的工具,为了是色差检测结果更加准确。我们就需要选择还是的色差仪测量角度。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色差仪角度就是上文提到过的“0/45度”和“d/8度积分球”,“0/45度”是和人眼观察事物角度最近的结构,所以这种角度测量出来的色彩信息和人眼观察结果最为相近。不过其测量范围以及测量数据处理上都有不小的局限性,不推荐使用。

“d/8度积分球”是利用积分球分光测色原理。其主要有四个组成部分:光源、积分球、光栅(分光单色器)和光电检测器。积分球可用于测试光源的光通量,色温,光效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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